炉霍县(非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 拍卖公告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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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炉霍县人民政府批准,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13327001006GB24001

宗地总面积:

11136.63平方米(合16.7049亩)

宗地坐落:

炉霍县新都镇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不小于30%

建筑限高(米):

不大于30米

土地用途明细: 商业用地

保证金:

2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21624BA0101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外“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内“一平”(即场地平整)

价:

1030.1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拍卖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51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4日,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到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土地出让文件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4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4日17时00分。竞买成交者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竞买未成交者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报名需提供:

1.自然人竞买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竞买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于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在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网络竞买申请;

(二)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甘孜州康博拍卖公司网站、甘孜日报以及炉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或场所发布;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甘孜州康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康定市支行

银行账号:22-575101040019557

联系人:

    18030570826(徐先生)

18990460800(戴先生)

 

 

炉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甘孜州康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3日